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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储能站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验收单位:****
地理位置:**壮族自治区**市**县运江镇
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5日,****在**市**县组织召开了**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储能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鉴定书。2024年11月6****水利局申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附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1个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工/0772-****773
****水利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