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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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标段) 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发〔2024〕7号、**发改发〔2024〕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市**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友军生态园、牧盟食品厂、君远食品厂、龙腾大道、****花园、**明珠、光华小区、龙盛街至飞龙桥沿线、龙盛街、龙兴街、龙众街、吉龙街、飞龙街、文龙路、 新云街、****政府等路段的人行道改造、路面改造、路灯改造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8989.4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29.70277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 清单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 **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 **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1-23 12:00:00(**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1-26 18:30:00(**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2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龙市镇花市街1号 | 地址: | **市**区南津街街道名门** |
联系人: | 庞老师 | 联系人: | 江老师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8****4879 | 联系电话: | 177****9617 |
传真: |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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