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校镇荷坑村休闲步道提升工程 投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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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校镇荷坑村休闲步道提升工程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校镇荷坑村休闲步道提升工程已由明财(农)指[2024]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公开邀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长校镇荷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造价约12962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招标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校镇荷坑村休闲步道提升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预算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9620元,下浮8%;发包价为:119250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县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n)****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查询本招标项****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4.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服务中心报名。报名人需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及确认函并盖章后****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公司不允许参加此次招投标。

4.2报名地点:****中心****政府办****办公室)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11月22日 9:30分,****人民政府会议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1 招标人当日在“**县长校镇微信公众号”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2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3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6.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建〔2022〕159号文《**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五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时00 分,提交地****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长校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县长校镇荷坑村 ,邮编:365300

电话:180****1765,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县长校镇校溪路9号 ,邮编:365300

电话:139****0285,联系人: 王女士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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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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