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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厅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宁民发〔2023〕86号)规定,2024年11月15日,****民政厅****小组,对****委托第三方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项目(标段一: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项目;标段二:****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项目)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现将成交结果予以公告。
标段一成交供应商为****(普通合伙);
标段二成交供应商为****事务所****公司)。
现就****委托第三方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项目2个标段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和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民政厅反映。为便于核实了解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51-****521;通讯地址:**市**区阅福路207号〈**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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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