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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土资告字〔2018〕54号
****政府批准,****定于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8日以挂牌****经济开发区塆头区块屋后塆5号地块(序号1地块)、****开发区低丘缓坡综合区块3-11号地块(序号2地块)、****开发区****开发区块3-12-1号地块(序号3地块)、****开发区回归工程区块16-2地块(序号4地块)、****开发区芳野畈4号-1地块(序号5地块)等5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土地坐落:
序号1地块:****开发区塆头区块内,芳野二路西侧,浙大**面,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序号2地块:****开发区****开发区块内,**弄**面、**大道东侧、浙大**面,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序号3地块:****开发区低丘缓坡综合区块内,龙窑**侧、**弄**面、**大道东侧,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序号4地块:****开发区回归工程地块内,广通街北侧、龙泰路东面,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序号5地块:****开发区芳野区块内,丽龙高速南面、正大农业东侧、龙窑**面,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50年。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 (m2) | 规划指标要求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 土地税收 (万元/亩) | 土地产出(万元/亩)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开发区塆头区块屋后塆5号地块 | 7650 | ≥35%、≤55% | ≥1.0 | ≥7%、≤15% | ≥119 | ≥8.4 | ≥196 | 172.13 | 172.13 | 10 |
****开发区低丘缓坡综合区块3-11号地块 | 10052 | ≥35%、≤55% | ≥0.8 | ≥7%、≤15% | ≥189 | ≥9.1 | ≥266 | 226.17 | 226.17 | 10 |
****开发区****开发区块3-12-1号地块 | 1111 | ≥35%、≤55% | ≥0.8 | ≥7%、≤15% | ≥189 | ≥7 | ≥210 | 25 | 25 | 1 |
****开发区回归工程区块16-2地块 | 2700 | ≥35%、≤55% | ≥0.8 | ≥7%、≤15% | ≥189 | ≥7 | ≥210 | 60.75 | 60.75 | 3 |
****开发区芳野畈4号-1地块 | 2475 | ≥35%、≤55% | ≥1.0 | ≥7%、≤15% | ≥119 | ≥8.4 | ≥196 | 55.69 | 55.69 | 2 |
注:①当生产性用房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双倍计算;②企业内部生活服务设施和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之和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能耗标准要求:序号1、5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3.2 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638万元/吨。
序号2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5.5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4700万元/吨。
序号3、4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6.7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9391万元/吨。
环境标准要求:符合**市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Ⅲ类标准;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二级标准;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3类标准或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关评价标准;****开发区区域环评要求。
二、竞买对象要求
(一) 序号1、5号地块:中华人民**国境内从事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的企业法人,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序号2号地块:中华人民**国境内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的企业法人,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序号3、4号地块:中华人民**国境内从事专用设备制造业的企业法人,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公司页面”中明确。符合竞买要求的申****公司中的股份为100%。
(三)竞买人如为**市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须在**市注册设立一家****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8日9:00至2019年1月16日16:00,******厅门户网站进入**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16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com/);挂牌时间为:
序号1地块:2019年1月8日9:00至2019年1月18日9:00。
序号2地块:2019年1月8日9:10至2019年1月18日9:10。
序号3地块:2019年1月8日9:20至2019年1月18日9:20。
序号4地块:2019年1月8日9:30至2019年1月18日9::30。
序号5地块:2019年1月8日9:40至2019年1月18日9:4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二)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1201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四)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六)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
电话: 0578-****317、0578-****171
联系人:尤先生、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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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