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大岗镇中埠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中埠村第七村民小组“天地字号”耕地出租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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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定于2024年11月27日下午04:30在大岗镇建设办二楼(**路39号)对********小组“天地字号”耕地出租项目(项目编号:****)进行交易,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本次****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31亩(其中包含荒坡、沟、路、涌、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面积,上述面积均属本次承租土地的租金计价面积);

2、标的物所在位置:****小组“天地字号”;

3、资产使用范围:种植(承租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私改变用途);

4、租赁/承包期限:5年(起止时间:2025年1月29日至2030年1月28日,以具体合同签订为准);

5、交易底价(不含税):2,300元/亩/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每期在每年1月10日前交付当年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31,000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08:00至2024年11月25日下午03:00****银行:中国银行大岗支行;账户名:**省**市****;账号:673****22525。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未能竞得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1,000元,在竞投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5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3‰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含合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相关税率税费以税务部门公布为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竞投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承租方需对标的物的河涌水道及周边环境保持整洁,不得污染。

2、涉及养殖的除养殖水产外,凡饲养猪牛羊、“三鸟”、大型哺****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否则严禁饲养。

3、承租方需遵守大岗镇农业部门的指导,加强防疫、防外来物种、防红火蚁等工作,若造成附近耕户的损失,出租方可用合同履行保证金进行适当赔偿,且承租方须及时补足保证金。

4、在合同期内,承租方必须对已有或**的池塘养殖水治理设施维护得当,不得损坏,合同结束后必须完整归还给出租方。

5、承租方知悉该土地性质及未来土地性质存在发生改变的风险,并了解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承租方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的要求进行种植(养殖),若出租土地性质发生改变,种植(养殖)作物不符合相应要求的,承租方承诺在期限内进行整改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6、承租方不得闲置、荒芜租赁的农用地,必须合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遵守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等政策要求,如因承租方经营原因,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承租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法处罚金、复绿复耕等一切相关费用)。

7、承租方如需转租,必须书面向出租方申请,得到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完成相关的转租手续,才能进行转租。

8、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需种植粮、棉、油、糖、蔬菜等重要农产品。

9、租金纯属租赁收入,不含税费,如产生税费则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另缴交排灌排洪抽水电费每年每亩50元,****排灌站管辖的面积摊分计算应缴数额,电费缴交按出租方通知后10天内缴完。

10、在租赁期内,如国家、集体征收、征用该农用地,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如征用小部分农用地的,在次年削减相应的面积后重新计算租金,不作任何补偿,合同仍然有效。征收、征用涉及的所有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及安置补偿款、集体基础配套设施补偿款和奖励金、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奖励金、建筑物及设施设备补偿款等)。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02:30至0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汇款后,请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完成后索取报名回执: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参加竞投会需办理委托说明);

(2)****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联系电话(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亲笔填写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投人须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现状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11月27日下午04:30前,携带(身份证、汇款单及报名回执)等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竞投会,逾期视为放弃,恕不受理。

八、特别声明

1、本站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面形式向本站提供。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标的物存在瑕疵引起的问题,本站不承担责任。

2、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站不承担责任。

3、交易如仅有一个报名人符合竞投资格,并完成竞投资格确认手续的,不论该竞投人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均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竞得标的物,若该竞投人放弃承租资格则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4、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承诺以底价竞投时若没有人举牌竞投,通过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承租人,若承租人放弃承租资格则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5、竞投人报名时必须签署相关附件的《承诺书》。

6、如《承诺书》与本公告有冲突之处,以《承诺书》为准。

7、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联系人:梁俊铭 联系电话:020-****6985

交易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大岗镇建设办二楼(**路39号)

联系人:何先生、蓝先生 联系电话:020-****4021

****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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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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