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市骆马湖片区(草桥镇卢圩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2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市骆马湖片区(草桥镇卢圩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4.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2024年度**市骆马湖片区(草桥镇卢圩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提升、园林绿化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4.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签章,其余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2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时间:2024-12-02 09:30 (**时间)
地点:**市422_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30)前。
2、2024年11月26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2024年11月26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质疑接收人:潘雅娟 联系电话:162****7777
地址:****开发区珠江东路11号、康宁路1号高科金汇大厦北楼办公用房608-3-6-8室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草桥镇
联系人:滕飞
联系电话:158****4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珠江东路11号、康宁路1号高科金汇大厦北楼办公用房608-3-6-8室
联系人:潘雅娟
联系电话:162****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雅娟
电话:162****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