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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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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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油酸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概况
****拟针对**院油酸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标的物为油酸,年度预估数量,1200吨。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院油酸采购专有协议(二次) 标段
主要技术规格
在正常生产柴油的条件下,油酸主要技术性能保证指标如下 空白油指标,磨斑直径<560微米,加剂量≤120mg/kg,保证值≤410微米; 空白油指标,磨斑直径560-620微米,加剂量≤150mg/kg,保证值≤410微米; 空白油指标,磨斑直径621-700微米,加剂量≤180mg/kg,保证值≤410微米; 空白油指标,磨斑直径>700微米,加剂量≤220mg/kg,保证值≤410微米。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根据订单分批送货,订单生效7日内送货,具体以订单为准。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3 质量体系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油酸或亚油酸或脂肪酸或硬脂酸的生产(加工或制造)等内容,并可在中国****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3.4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合同的油酸或亚油酸或脂肪酸或硬脂酸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生产商必须是投标人),供货业绩数量累计达120吨,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对于单项次合同或年度协议合同,业绩认定数量以实际交付数量计算。)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上述材料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油大厦B座 |
联 系 人:黄金鑫 |
电子邮箱:huangjx14@cnooc.****.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2226 |
异议受理人:朱宏堃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5078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朱宏堃 |
电子邮箱:zhuhk4@cnooc.****.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022****5078 |
海油发展**院油酸采购专有协议(二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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