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赣**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7: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6-****76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兵大道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53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泉江镇鲤鱼洲4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4****6666 |
****关于2024年赣**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编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2024年赣**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编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第四章 采购需求二、商务条款中“ 6、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县2024年赣**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小班作业设计一览表》作业设计地块逐一现场勘察,同时需****人民政府****管委会加盖公章的确认函。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为投标报价取得依据。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服务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由供应商自负。”现变更为:“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服务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由供应商自负。”2、开标时间变更为:**时间2024年12月5日14点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的补充、变更通知下载地点:**省公共**交易网。 2、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以最新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省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版答疑澄清文件以制作投标文件上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兵大道6号
联系方式:139****5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泉江镇鲤鱼洲42号
联系方式:134****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79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