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顺河镇历史遗留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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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81-2024-01408

3、项目名称:**市顺河镇历史遗留生态修复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1.396663(万元)

6、最高限价:141.396663(万元)

7、采购需求:

**市顺河镇历史遗留生态修复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0天内完成所有工程任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否则是无效磋商。
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统计局 ****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友情提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以自愿向开展“政采贷”(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的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的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水利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的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的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且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社保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签署单位公章,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包含已发****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在本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直接导致磋商单位在本项目的成交资格被取消。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无效。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其扫描件必须上传在磋商文件中),未提供的成交无效。
(4)供应商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就提供,没有则不用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意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提供2023****事务所****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若为2024****公司,则不需提供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7)供应商必须签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公共**交易网

3、方式:

**公共**交易网取消现场网员注册业务的事项,各供应商请自行登陆**公共**交易网,未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注册”按钮,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上传资料均为jpg格式扫描件,按要求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备案;已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登录”,选择“企业登录”进入到会员专区进行投标;联系电话:0713-****129,各供应商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潜在供应商注册成功后于时间:2024年11月20 日至2024年11月26日(**时间,下同)在**公共**交易网上报名,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系统中报名的磋商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2日08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时间)

3、地点:**公共**交易网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允许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参与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
2、如供应商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有操作问题,请咨询0717-****851。
3、成交后供应商须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时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4、本磋商公告在**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市顺河镇

联系方式:139****9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池桥街道园林金源岗小区5-2-9

联系方式:0713-****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156****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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