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扩容及供水****水厂二期扩建和输配水管网(一批次)工程(化验室设备)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 | 技术评分 标准 | 招标技术要求响应评价 | 30.0 |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8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本项得分(依据每项设备的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的二级序号为准,如“2.1”): 1、带“★”项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参数,不得进行负偏离。 带“▲”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 0.25 分; 2、非“▲”“★”项的技术参数为一般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0.1 分。 |
注:技术评分标准可从对投标设备的整体评价、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等方面设置。 |
修改为:
2.2.4 (2) | 技术评分 标准 | 招标技术要求响应评价 | 30.0 |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0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本项得分(依据每项设备的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的二级序号为准,如“2.1”): 1、带“★”项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参数,不得进行负偏离。 带“▲”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 0.25 分; 2、非“▲”“★”项的技术参数为一般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0.1 分。 |
注:技术评分标准可从对投标设备的整体评价、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等方面设置。 |
2、开标时间由2024年11月20日09:30变更为2024年12月5日09:30
3、保证金截止时间由2024年11月20日09:30变更为2024年12月5日09:30
4、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