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关于拟对阳江阳东大合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阳江-阳东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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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19 17: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市**区支十一路(佳兆业**一号楼盘后),邮编:529900

联系电话:0662-****871

传 真:0662-****8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风电场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区**镇、**镇境内

环评机构

**智环****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区**镇、****风电场中心点:经度112°12'33.008 东,纬度21°55'53.687 ),项目用地面积186088平方米,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50MW,拟安装8台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座110kV升压站,2回35kV集电线路,综合楼,辅助用房等;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场内施工道路、供水、供电及施工营地等(110kV升压站的输变电环境影响部分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10kV输出线路亦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本项目储能采用对外租赁方式,按总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租赁容量为5MW/10MWh。

项目总投资20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等,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人员食宿在社工营地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排放至施工营地内的临时化粪池/隔油隔渣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回用于施工营地周边林地灌溉,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化粪池进行清理。生活污水不得排入临近的周边沟渠,不得与雨水混合后外排。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偶尔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化粪池及地埋****设备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水质标准后用于升压站站内绿化浇灌,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通过对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围蔽、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环保措施,对水泥、石料和砂料等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采用封闭车辆,不超重装载;物料运输过程中加强对路面的清洁及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点时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减少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要严格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处理装置净化后,引至生活区活动板房屋顶高空排放,排放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营运期间,风电机组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营运期废气主要为110kV升压站内食堂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油烟,经收集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对油烟处理后引至生活区活动板房屋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期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敏感点附近要落实临时隔声消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停止施工,减少对附近噪声敏感点造成的不利影响,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风电场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风力发电机、齿轮箱发出的机械噪声、风电机组在运转过程中叶片切割空气所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及110kV升压站运行噪声主要来自变压器、轴流风机等。各噪声源经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升压站厂界噪声及风机占地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本项目共设置2处弃渣场,施工期建筑垃圾与弃土弃渣运至弃土场消纳处理,弃渣前先进行表土剥离,并在渣场底部边缘修建浆砌石挡渣墙,在弃渣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弃渣时分层堆放、分层夯实,控制边坡坡度,弃渣结束经土地整治后进行绿化恢复;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营运期加强养护,风电场内的卫生环境,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雨季中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塌崩。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带内,尽可能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过程应做到表土单独剥离,分层开挖、分别堆放、分别回填,及时苫盖、恢复植被。项目施工结束后,光伏区及时进行恢复性种植,对于不能种植的部分区域主要选取阴生当地种草本植物,采取散撒草籽、种植小灌木等措施进行绿化,定期巡检保证植被覆盖度。营运期间,本风电工程建设只在短期内对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较小的影响,植树种草措施完成后,本工程建成后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鸟类迁徙季节高峰期根据跟踪观察结果对风机运行时间进行调整,如若发生大雾、阴雨的夜晚风电机对迁徙鸟类造成撞击伤害,停止启用风电机。如在鸟类迁徙季节如发现风机运行严重影响到鸟类的生存,则须及时采取风机停运等调整措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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