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项目比选方式选定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2艘“三无”船舶残值、拆解费用进行价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艘“三无”船舶拆解处置项目。
二、资格条件及评估要求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资产评估、价格鉴证等相关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船舶价值评估的相关经验;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报价不超过12000元,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人自行勘察船舶情况。
5.船舶残值评估过程中应有船舶设计、船舶建造、船舶检验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船舶拆解费用评估过程中应有船舶建造、船舶拆解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6.报价人被确定为评估服务单位次日起5日内出具评估报告;每艘“三无”船舶出具单独的评估报告,报告中须列明评估价值、船舶残值、拆解费用等,并体现上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意见。
三、报价文件
1.《评估费用报价表》(详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评估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资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详见附件2);
5.船舶价值评估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6.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文件(价格鉴证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验船师等证明文件)或其所在单位证明资料。与第三方单位进行**的,提供**协议等相关材料。
以上报价文件所有资料均需密封并加盖与****公司名称相对应的公章,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6:30,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比选
1.比选时间:2024年11月22日16:35
2.比选地点:****(**市高新区创业大厦西塔27层)
3.比选方式:确定符合资格条件和评估要求的最低价报价人为评估服务单位。如遇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组织最低价报价人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金额须不高于首次报价,确定二次报价最低价报价人为评估服务单位。
4.其他要求: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费等相关费用)。
5.结果通知:比选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经理/崔经理
电话:0535-****835/****386
客服微信:155****1321地址:**省**市高新区创业大厦西塔27层
附件:1.《评估费用报价表》
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