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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7 18:18
各有关单位:
我局在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中发现,******公司在锡北**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控源截污工程)一阶段施工(项目编号:****)招投标过程中,存在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 情形。
根据《****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第(十五)条第2.(1)项和《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第(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的招标投标不良行为,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2个月(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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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