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油诗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涪江左岸江油市阳亭坝段防洪治理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江油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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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综**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涪江左岸**市阳亭坝段防洪治理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4-11-20 09: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市综**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涪江左岸**市阳亭坝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市综**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涪江左岸**市阳亭坝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镇阳亭坝村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代****公司
五、项目概况:
综合治理河长5km,以上中脊梁内濠出口处分上、下两段。上段起于上中脊鱼嘴,止于上中脊内濠出口右岸,长 2067.59m,为**防洪堤。下段起于上中脊内濠出口左岸,止于代家河坝,长3020.33m,为护岸堤。涪江左岸堤防轴线总长5087.92m,其中**防洪堤长度为2067.59m,**护岸堤长2779.00m,整治护岸堤长241.33m,**排涝涵管13处,**排水箱涵1处,**下河梯步25处。
项目总投资5152.94万元,环保投资118.1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布;混凝土搅拌机设置于彩钢棚内,并应及时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 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区等敏感建筑,并在敏感点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降低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车辆限速,敏感区禁止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区设沉淀池,产生的基坑排水经设置在导流围堰末端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下游;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和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施工工区内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房屋已建处理设施处理,排入就近的城镇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四)严格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土石方按照“水保方案”及批复内容回填或处置,严禁随意抛撒。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废弃物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弃渣场处置;钢筋、钢****收购站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专人转运至乡镇垃圾转运点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按水保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及时对弃渣场、施工迹地等实施生态修复,有条件或有必要的应同步开展生态修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相关规范设计和施工,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作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如发生安全及废水、油料泄漏事故,立即实施应急监测,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之列。同时,项目于2023年4月7日****改革局出具的《关于**市综**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2023〕116号)。2024年6月4****水利局出具了《关于转发的通知》。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位于**市**镇阳亭坝村,******局于2024年8月26日出具的《**市综**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涪江左岸**市阳亭坝段防洪治理工程)用地套合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地图》和《**市综**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涪江左岸**市阳亭坝段防洪治理工程)用地套合永久基本农田图》可知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地,同时项目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因此,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006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 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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