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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监管,积极预防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区年产能在50万吨以上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双超”违法行为积极举报。
公示名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市越都****公司、**曲****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远****公司、******公司、**雄业水泥茨营**草坝石灰岩采矿点。
监督举报电话:087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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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