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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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更正公告 | | 撰写单位: | **** | 发布时间: | 2024-11-2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否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0日11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 联系方式:024-****3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联系方式:024-****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艺琦 电 话:024-****5555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