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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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悦山川****公司

地址:

被投诉人:**县****中学

地址:

被投诉人:****管理科****公司

地址: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址

投诉人**悦山川****公司景宁畲****中学整体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 10月21****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1日受理。****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悦山川****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中标人的中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厂家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事实依据:景宁畲****中学整体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第三次)中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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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的中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厂家为******公司,经查询******公司为**星星****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存在**星星****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交易所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中,**星星****公司自己公示2022年1-6月营收收267,245万元(26亿元),员工人数及机构情况为6363人,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星星****公司并不是中小型企业,而是属于大型企业,在招标文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明确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也明确要求所填写的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然而******公司为**星星****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存在是**星星****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严重违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也严重违背《****政府采购法》,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也是废标文件。

2023年2月**星星****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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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自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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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公司自己公示2022年1-6月营收收267,245万元(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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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公司****公司情况,******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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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公司自己公示控股股东,****公司中,星星控股的情况详见本小节“(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叶仙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星荣、**星澍、**星瓴、**星旻和**星鑫详见本小节“(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中为100%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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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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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办法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根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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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2.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可倾式电****制造厂家,提供的该标的可倾式电磁摇摆汤锅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其中标人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事实依据:景宁畲****中学整体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第三次)中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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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倾式电****制造厂家为****公司。如果想要生产这种产品,该企业必须事先取得电热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并且认证单元中,必须有该相对应的产品,经查询(附截图),该公司办理电热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中,根本没有办理电煮锅的认证单元认证,故该产品属于违法生产,国家有明确强制规定,**电热工业产品目录的产品未办理登记注册认证单元相对应的产品,也不允许生产制造该产品,也不允许出厂,更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政府采购活动,所以投标文件应为无效废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管理局查询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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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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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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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灶认证单元的国家认证标准为GB/T 23128-2008,电磁灶台面上,可放置器皿的具有独立烹饪加热功的部分。电磁灶的产品分类按加热单元的数量分:单灶头、双灶头、多灶头与中标文件中电磁摇摆汤锅无任何关系。根本不允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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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煮锅的认证单元的国家认证标准为GB/T 4706.35-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35部分: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煮锅boiling pan将装在容器中的液体加热到沸点作为烹饪过程一部分的一种器具。容器内压力可能超过大气压力。容器可固定或可倾斜。电煮锅认证单元非常明显就本次招标文件可倾式电磁摇摆汤锅。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列入目录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投诉事项3.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菜刀砧板毛巾****制造厂家,该标的生产制造企业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投标文件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事实依据:景宁畲****中学整体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第三次)中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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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招标文件中要求消毒方式为是采用紫外线加臭氧红外线;该产品需要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且生产类别具有紫外线消毒和臭氧消毒才可以生产,生产制造加工企业为滨****公司,经查询滨****公司的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没有包含紫外线消毒的生产资质盒臭氧消毒的生产资质,只有电热消毒柜生产类别,电热消毒和紫外线消毒臭氧消毒是不同的消毒器械,故中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该部分内容属于不真实,无效的。中标人提供的该标的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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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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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承认了,中标文件中生产制造企业确实不具备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消毒方式为紫外线加臭氧双重消毒,且产品需要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涵盖紫外线消毒的生产类别和臭氧消毒的生产类别。这表明,不仅仅是紫外线灯本身需要符合标准,整个消毒柜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也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滨****公司的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未包含紫外线消毒的生产资质和臭氧消毒的生产资质,仅具有电热消毒柜的生产类别。这表明,该公司在生产紫外线消毒产品方面和臭氧消毒产品方面并不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即便紫外线灯作为外购配件,其供应商具备生产资质,但这并不能证明整个消毒柜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滨****公司)满足了招标文件对于紫外线消毒生产资质的要求。一个产品的合规性不仅仅取决于其单个配件的合规性,还需要考虑整体的生产、组装、质量控制等多个环节。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称其产品满足紫外线加臭氧双重消毒的要求,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明。然而,实际上其生产企业并不具备紫外线消毒的生产资质和臭氧消毒的生产资质,这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鉴于中标人提供的标的不符合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其投标文件应被视为无效。同时,中标结果也应被视为无效,因为中标人并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关键要求。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这意味着,消毒设备作为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之一,其生产单位需要获得相应的审批。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第二条 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申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个生产场所一证,****公司拥有多个生产场所的,应分别申请卫生许可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根据 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诉事项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标的分项报价表中标的型号对招标文件的标的型号未做出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如果招标文件中标的型号没有填写明确具体型号,则将被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根本通不过符合性阶段审查,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也是废标文件。事实依据:景宁畲****中学整体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第三次)中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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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中标标的信息违****政府采购法,失去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性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同时违背了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明显是不合规不合法中标结果公示,这个中标公示结果直接影响到整个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合理性,透明性。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标的**感应式水龙头、高压冲水龙头没有具体型号,无法证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水龙头属于节能品目清单中的强制采购产品,所以投标人的中标文件根本无法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本次项目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能、环保要求。不公示出来,其投标文件根本不知道是不是通不过符合性阶段审查。招标文件中103页第九条、检验和验收9.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如果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部分标的没有规格型号怎么响应文件的,怎么现场检验与验收。不填写没有规格型号到底是无偏离、还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没有型号怎么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附的证书检测报告是本次项目中的设备,中标人投标文件没有如实公示出来涉嫌故意隐瞒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重大疏漏,存在没有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没有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法律法规及办法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五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我公司认为此次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应为废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如果回复不满意,****公司****政府进行行政复议或有关部门行政诉讼的权利。投诉人提供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质疑函 、质疑答复函、**星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的说明书(申报稿)。

被投诉人****管理科****公司辩称:投诉事项1回复如下:

经查询“******公司”(从业人员354人,营业收入为11031万元)为中小微企业,****公司“******公司”(2023年度从业人数 18人,资产总额10,911.25万元)为中小微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与大型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措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其他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根据“******公司”出具证明(附件1),“**星星****公司”与“******公司”无控股关系也无管理关系。因此,**悦山川****公司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2回复如下:可倾式电****制造厂家为****公司。据****公司回复(附件2):可倾式电磁摇摆汤锅就是可以摇摆的电磁大锅灶,只需要电磁灶许可证即可。不存在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因此,**悦山川****公司的投诉事项不成立。3、投诉事项3回复如下: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类别分类目录》中没有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然而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是通过紫外线与空气之间接触,形成臭氧形成消毒达到杀菌目的,只是作为该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的辅助作用,属于零配件之一。依据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可以从国标GB19258-2012《紫外线杀菌灯》3.2臭氧产出率及附录D(规范性附录)臭氧产出率的测试方法可以证明。另在生产过程中并未涉及国家相关许可、认证等强制性规定,应当以投标实际相关产品生产是否涉及进行辨别。滨****公司提供的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包含由紫外线消毒灯等部件及不锈钢柜体组成,作为菜刀、砧板、毛巾的消毒、储存及收纳。滨****公司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附件3)。因此,**悦山川****公司的投诉事项不成立。4、投诉事项4回复如下: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偏离要求。2024年9月26****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候选人结果公告中已写明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基本概况等。因此,**悦山川****公司的投诉事项不成立。被投****管理科****公司提供了******公司出具的关于《质疑函》回函、****公司《证明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滨****公司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网站截图。

被投诉人景宁畲****中学辩称:景宁畲****中学辩称内****管理科****公司基本一致,并指出**悦山川****公司利用采购项目时间紧迫的特点,在**各地到处质疑投诉,在**也已经有很多案例,有些案例无故撤回,实际成交项目几乎为零。

相关供应商浙江****公司述称:投诉事项1回复:经我司核实“******公司”(从业人员354人,营业收入为11031万元)为中小微企业,****公司“******公司”(2023年度从业人数18人,资产总额10911.25万元)为中小微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出具证明,“**星星****公司”与“******公司”无控股关系也无管理关系。详见“******公司”关于《质疑函》的回函。投诉事项2回复:可倾式电磁摇摆汤锅就是可以摇摆的电磁大锅灶,只需要电磁灶许可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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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如果认为“****公司”没有这个可倾式电磁摇摆汤锅的**工业生产许可证,“****公司”生产可倾式电磁摇摆汤锅是非法生产,那么投诉人应当向“****公司”****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凭****管理部门确认的调查依据进行取证。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五条“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三回复: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类别分类目录》中并没有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然而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是依靠紫外线加臭氧达到杀菌目的,只是作为该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的辅助作用,属于零配件之一。依据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臭氧也是由紫外线灯产生,可以从国标GB19258-2012《紫外线杀菌灯》3.2臭氧产出率及附录D(规范性附录)臭氧产出率的测试方法可以证明。另在生产过程中并未涉及国家相关许可、认证等强制性规定,应当以投标实际相关产品生产是否涉及进行辨别,“滨****公司”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的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包含由紫外线消毒灯等部件及不锈钢柜体组成,作为菜刀、砧板、毛巾的一种封闭结构设备,用于厨房保洁、储存及收纳,紫外线消毒灯作为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的一种配件,紫外线消毒灯制造商为:**市恒泰电光源厂,不锈钢钢柜体为“滨****公司”定制生产。不存在上述质疑情况。投诉人如果认为“滨****公司”没有这个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滨****公司”生产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是非法生产,那么投诉人应当向“滨****公司”****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凭****管理部门确认的调查依据进行取证。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五条“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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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投诉事项四回复:我司提供的投标文件标的分项报价表中标的型号都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审专家核实,而且中标人公告内容也已发布,不存在分项报价表中标的型号未做出完全实质性响应的情况。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我司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此投诉人属于无中生有,有恶意投诉的情形。注:经查询与了解,我司发现**悦山川****公司是2024年1****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目前未查到有该投诉人中标项目的相关信息,但对食堂厨房设备采购方面项目的质疑、投诉并行政复议却屡次有他们参加。投诉人参加了本次投标,但未提供样品,技术商务得分24.06分。在此,有理由怀疑投诉人针对本项目的参与动机,难道他们真的是想来中标实施这个项目的吗他们有这个履约能力吗纵观投诉人的整个质疑和投诉事项,几乎所有内容都是在指责对方违法违规,但事实上,恰恰是投诉人自己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投诉人是在罔顾事实,肆意玩弄法律文字,借法律公正之名,****政府采购合法有序之实。**悦山川****公司利用教育系统采购项目时间紧迫的特点,在**各地到处质疑投诉,在**也已经有很多案例,有些案例无故撤回,该公司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非法目的值得怀疑。恳请****政府采购监管科对该现象进行调查、上报,如有属实,进行严肃处理,以正招投标的行业风气。相关供应商江****公司提供了******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公司关于《质疑函》的回函。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2024年8月26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9月9日对采购文件中部分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和投标截止时间进行更正。2024年9月25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063.92元。2024年9月26日发布增加公示中标候选人投标清单公告。投诉人于2024年10月7日提出质疑。2024年10月12日代理机构对质疑作出答复,****政府采购合同。

二、2024年9月25****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显示:共有7家供应商进行投标,其中******公司总分96.2,**悦山川****公司总分40.86,具体技术评分明细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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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的企****公司(法人独资),法人股东是******公司,持股100%。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毕生,监事林勇。

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的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戚丽君、叶仙斌,公司法定代表人叶仙斌,监事戚丽君。

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星星****公司的企****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公司的分支机构有**星星****公司**分厂,并没有******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叶仙斌。

六、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网站中小微企业库中查询,******公司、******公司在小微企业库名单中。

七、****公司具有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电磁灶)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XK01-302-01085。

八、滨****公司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证号:鲁卫消证字(2017)第1508号。

九、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项招标需求中可倾式电磁摇摆汤锅的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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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认为: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中标人的中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厂家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经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公司,******公司为小微企业。投诉人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没有事实依据,故投诉事项1不成立;

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可倾式电****制造厂家,提供的该标的可倾式电磁摇摆汤锅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其中标人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经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可倾式电****制造厂家为****公司,其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公司持有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电磁灶)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根据生产厂家****公司提供的说明显示,其生产的可倾式电磁摇摆汤锅属于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电磁灶)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范围,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公司生产的可倾式电磁摇摆汤锅存在投诉人认为必须办理电煮锅的认证单元认证,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的情况,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投诉事项2不成立。

投诉事项3:投诉人认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菜刀砧板毛巾****制造厂家,该标的生产制造企业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投标文件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菜刀砧板毛巾****制造厂家为滨****公司该公司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证号:鲁卫消证字(2017)第1508号,可以生产消毒柜。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滨****公司生产的菜刀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存在投诉人认为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的情况,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投诉事项3不成立。

投诉事项4:投诉人认为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标的分项报价表中标的型号对招标文件的标的型号未做出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如果招标文件中标的型号没有填写明确具体型号,则将被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根本通不过符合性阶段审查,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也是废标文件。****委员会评审,******公司的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并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中标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没有响应投标文件,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投诉事项4不成立。

综上,投诉人**悦山川****公司关于景宁畲****中学整体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号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故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年11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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