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车辆定点维修单位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一、项目名称
学院车辆定点维修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在**市具有国家一类维修资质的企业中遴选确定定点维修单位,用于学院车辆日常保养维护。
2.服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概算金额
约120万元。
四、时间要求: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采购。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里,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售后团队和服务,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维修单位。
3.投标人应是通过**省内行业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的机动车维修单位,须为具有国家一类维修资****维修厂。必须在**市设有固定维修场所。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维修单位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维修单位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意向响应时间:2024年 11月215日至 2024年 11月275日 (9:00—18:00)(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部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互联网远程递交。
邮件主题:学院车辆定点维修单位采购项目+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发送至****@qq.com。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7-****5451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7-****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