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县2024年第3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江北片区E12-1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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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县2024年第3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1-20 16:12 公告结束时间 2024-12-10 15:00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

****政府批准(屏府**函〔2024〕92号),受****委托,****将定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 11 时整,****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中心四楼),公开拍卖我县**片区E1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片区E12-1

26692㎡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不大于2.2

不大于30%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508/㎡

806万元

备注:1、土地竞得人须按照本宗地《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完成配建内容,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民政局签订《**县**片区E12-1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竣工验收后的养老服务设施(含产权证书****民政局。2、土地竞得人须按照《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配建浙川大道、**大道两侧3864平方米绿化面积,配建投资强度不低于400元/平方米。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时,与县住建局同时签订《**县**片区E12-1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竣工验收后5年内由土地竞得人负责纳入小区物业进行管理和维护,5****政府指定单位。3、宗地住宅销售平均单价不得超过5550元/平方米,如超过限价,****分所得,并按已售面积收取违约金(2000元/平方米),由县住建局负责监管落实。4、地下空间开发方案应当与宗地建设方案一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土地出让金计价标准按《****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屏府发〔2023〕12号)要求执行。竞得人提交且通过审查的规划建设方案中的架空层,只能用于公共空间或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出售。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中心**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 12月10 日下午 15 :00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市公共**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cn/jypt/)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 及**县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下载。

联系电话:0831—****172钟女士 0831-****692顾先生(****)

咨询电话:0831—****690秦女士(****)

网址:**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

****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cn/)

****

2024 年11月20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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