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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11-20
项目名称 | **固生堂都庄门诊X射线机房**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区鹤翔路28弄11号201甲、12号、13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925.96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马瑾 |
联系人 | 李玉媛 | 联系电话 | 159****0986 |
项目投资(万元) | 15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1-20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门诊部,原经营内容、地址、面积不变。项目不设床位,设牙椅2张。一、建设内容:项目共使用2台III类X射线装置。二、建设规模:二层牙片室3平方米,使用RAY98(M)型牙科X射线机(最大管电压65kV,最大管电流7mA,数量1台);口腔CT室5平方米,使用Smart3D-X型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最大管电压100kV,最大管电流10mA,数量1台).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监测计划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①本项目医用牙科诊断X射线机房周围除受检者寄放射工作人员进出外,无其他人员逗留场所。②本项目各机房的四周防护墙/顶棚/地坪/防护门和观察窗的屏蔽防护措施均符合GBZ130-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的有关要求。③做好辐射警示提醒,如:在门的上方安装开机工作指示灯,门上张贴辐射警示标志,同时做好辐射防护宣传和张贴,提高病人防辐射意识。④积极做好X射线受检病人的辐射防护,机房内除被检查病人外,不容许无关人员入机房,受检病人非受检敏感部位以铅橡皮遮挡。对需要陪伴病人,给其家属穿戴铅橡皮防护用品,减少受检辐射剂量。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辐射监测热释光片上岗,发现收辐射剂量超标及时查找原因并离开辐射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每二年进行一次放射防护安全培训,增强辐射安全防护意识。⑥****管理部门提交一份由有资质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⑦机房安装完毕应进行设备性能和影像质量的控制验收检测,检测方法参照WS《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76-2011)》的要求进行。 | ||
承诺:**** 马瑾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马瑾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