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规模
1.1.1 项目内容:按照****管理部****国资委安委办(202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和 GB51428-2021《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要求,建设消防业务,新购一辆举高喷射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举高高度20米)壹台,含消防车及其配套设施和辅助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校准、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1.1.2 交货地点:**自治区**市****库仁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1.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到达买受方指定交货地点。
1.1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
2.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必须是消防车辆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的工信部公告(免征公告(免购置税)、燃油公告和环保公告)。
2.3 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如2021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银行资信证明)。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2.5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www.****.cn)中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2.6 其他要求:
2.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相关承诺作为证明材料;
2.6.2 投标人应具有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税务网站截图或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2023年1月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6.3 ****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失信期内)不得通过初步评审并进入后续评审程序,失信供****集团列入黑名单、灰名单、黄名单企业(以招标人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获取时间:2024-11-20 9:00 – 2024-11-27 17:00。
3.2 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下同)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人民币800元)。支付成功后,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1277。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4.3 递交地址:****市****库仁镇****二楼第******登记处。
5.1 开标时间:2024-12-11 09:30。
5.2 开标地点:****市****库仁镇****二楼第**议室。
5.3 其他公告内容
5.4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指定人员联系,****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联系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部门。
地 址:****市****库仁镇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470-****111
电子邮件:****@yeah.net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丽泽路24号院1号楼-5至32层101内23层
联 系 人:应文豪、李哲淏
电 话:189****9394、181****3554
电子邮件:****@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