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朱海军
乙方(承建方):****
委托代理人:饶兴建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文星镇1 至9组道路基础建设(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文星镇1至9组道路基础建设(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二)工程内容:道路路基扩宽2700米,宽1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承包方式:实行总价承包,乙方全额垫资,包工包料包安全。
二、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承包价: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肆拾肆万捌仟柒佰陆拾柒元整(人民币)¥:448767元。
2、工程款结算办法:按工程施工完成进度等情况下,支付到位资金或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经双方和上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最多支付结算资金的97%,预留结算资金的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原投标保证金 10000元签订合同后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后 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可以支付到位的全部资金,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修复,直到无质量问题方可支付质量保证金,否则不支付质量保证金。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工程所需材料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凡购买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建设质量要求,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1日 竣工日期:2025年2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六、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14日
合同订立地点、****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