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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绿能化****公司
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
火炬系统(EPC)工程总承包
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一、原磋商公告第3.1.2③条:
由原:“③施工可分包(响应文件需明确施工方及施工管理人员)需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安装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如施工部分分包需提供分包单位的相应资质;”
现变更为:“③施工可分包(响应文件需明确施工方及施工管理人员)需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如施工部分分包需提供分包单位的相应资质;”
二、原磋商公告第3.2.2条
由原:“3.2.2安全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施工部分分包,则提供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相应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3.2.2安全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3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施工部分分包,则提供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相应证明材料)。”
三、原磋商公告第5.3条、6.2条
由原:“5.3递交地址:**市丰****中心****公司 23 楼 2304 会议室。
6.2磋商地点:**市丰****中心****公司 23 楼 2304 会议室。”
”
现变更为:“5.3递交地址:**市**区北蜂窝6号**中土大厦25楼会议室。
6.2磋商地点:**市**区北蜂窝6号**中土大厦25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