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市**县五凤溪景区的运营商拟在五凤溪景区引入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一、基本情况
(一)**范围
五凤溪景区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
(二)**期限
**期限3年
(三)**模式
采用营收分成**模式
(四)投放数量
投放数量不低于6台。
(五)经营业态
仅限饮料、饮品、饮用水商品。
(六)分成比例
基于公开市场询价比选方案进行自主报价(分成比例不低于15%),根据评选得分情况确定最终营收分成比例。
(七)**条件
1.竞得**方需负责提供自动售货机设备、安装、维护、运营及能耗相关费用。
2.竞得**方需承担自动售货机商品安排专人团队供货、铺货、补货,保证定时的上货频率,并对所供应货品的安全与卫生负责。
3.收益分配,竞得**方需按照营业额流水实收不低于15%****公司。
4.管理要求,竞得**方营收流水、设备运维、经营业态、经营位置、服务质****公司监管。
二、响应及评选流程
(一)公告时间及响应文件领取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 2024 年11月27日
2.凡有意参加项目综合评议的意向商户,需在公告时间每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中心(**县五凤镇凤溪西路2号)报名并领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领取咨询:熊老师 177****9910
(二)响应文件的收取、评选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 年11月27日下午17:00止。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心(**县五凤镇凤溪西路2号)。响应文件递交咨询:陈老师 180****7719
3.响应文件的评选:****公司组织在 2024 年11 月28 ****中心(**县五凤镇凤溪西路2号)2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综合评议,并根据现场评议情况完成评分表,并将评分排名结果告知参与综合评议响应商。
三、结果公示
2024年11月29 日,****公司将通过在景区现场张贴公告、景区官方公众号等形式对评分结果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公司提出书面意见,****公司组织进行意见收集,并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果反馈。
四、协议的签订
结果公示完成后,****公司按照评选结果与中选成交单位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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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