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钢**钢铁****工厂项目氢基竖炉工程直接还原铁输送设施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项目名称 | 宝钢**钢铁****工厂项目氢基竖炉工程直接还原铁输送设施 | ||
采购人(单位) | **** | ||
项目简介 | **钢铁****工厂项目氢基竖炉工程直接还原铁输送设施,将热态直接还原铁通过热送的方式送入电炉车间。具体设施包括气力输送管道系统、输送气体供应及加压循环系统、热料卸料溜槽及阀门设施等。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不招标。 ****和中冶赛迪****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钢铁氢基竖炉工程直接还原铁输送设施设备国产化集成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了中冶赛迪****公司相关专利授权,如,高效气力输送装置(专利号201****66611.1)、气力输送给料机及输送管连接结构(专利号201****83227.5)、适应于高温环境下的轴密封结构(专利号202****81015.3)等,能有效实现将竖炉直接还原铁在热态下连续稳定送入电炉。****采用的输送工艺与国外成熟技术类似,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低于引进技术,具备将直接还原铁输送设施由进口改为国产自主集成的能力。经采购人评估,该项目必须使用以上专有技术,该情况也符合招标法中可不招标情形之一“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理由。该项目由****EP采购,可以达到工艺优化、成本可控、生产安全、设备可靠稳定运行的目的。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拟推荐供应商 | **** | ||
公示期限 | 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孙彪021-****4377 | 监督人及电话 | 孙岩梅021-****9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