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采用反拍方式实施本次采购,参与此次反拍的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省政府******。
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名称:****扫描仪电子反拍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6,600.00
(四)采购需求:
1. 商品需求
1 | 扫描仪 | 扫描仪 富士通/FUJITSU fi-7160 馈纸式/A4/USB | 富士通/FUJITSU | fi-7160 | 1 | 6580.00 |
发货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日内。
交货地点:**省 ****花园路136号****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五)反拍公示期:2024-11-21 ~ 2024-11-25 09: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1-25 09:00 ~ 16:00
(七) 最低报价降幅固定值:5元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反拍(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二)供应商应根据反拍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提交报价。供应商可多次报价,新报价不得高于旧报价。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时提交的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除遇见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等不可抗力外,报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错报、漏报、缺货等理由拒绝提供标的,******交易资格,并予以公告。
(四)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为当前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政府采购的产品,且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反拍规则(一) 报价规则
1. 供应商按采购需求在自有商品中选择商品进行响应,报价时应是单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需求中的控制单价;
2. 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 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轮次报价,但新报价不得高于旧报价,系统每小时公布1次当前最低报价;
4. 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成交规则
报价时间截止后,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及以上,且有效报价的品牌数量满足要求,系统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终止规则
1. 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项目;
2. 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
4. 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采购单位:****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