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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承担“****塑料制品和清洗净化塑料托盘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征求广大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塑料制品和清洗净化塑料托盘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区金燕路8****科技园13号1层、14号厂房1-4层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位于****区金燕路8****科技园13号1层、14号厂房1-4层,建筑面积9777.38平方米,并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国产塑料卷材挤出设备2台、吸塑设备6台、清洗净化设备10台、环保设备1套及用于不良品再加工的粉碎设备3台。建成后年产13000吨塑料制品,清洗净化塑料托盘30000吨(不涉及塑料粒子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区金燕路8****科技园13号1层、14号厂房1-4层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0512-****9760
邮箱:****@prowayeco.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
通讯地址:****园区苏绣路89****广场B座801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512-****6618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