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对以下房产产权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权利人:**市****公司
标的物详情:
序号 | 标的 种类 | 标的明细 | 面积 (平方米)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标的物1 | 经营 | **镇五街西内环路西湘江豪庭4#****门市东5-8户(一层) | 295.21 | 115 | 23 |
注: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二、标的展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7日止。
三、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16-****222
四、拍卖方式:现场增价拍卖。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7日(工作日09:00-12:00,13:30-17:00****银行交款回单(到账为准)****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号:410********9450
六、成交后事项及说明:
1、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意向竞买者须现场实地勘查,认真了解标的物及相关手续,报名即视为已对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充分了解;本公司对标的的瑕疵不承担响应责任;对拍卖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由买受人依法承担;房屋户口等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2月05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总价款和拍卖佣金缴入指定账户(具****公司提供);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办理相关手续。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可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416-****678
公司地址:**市**区**里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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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