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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教育厅、省财政厅、****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闽教学〔2019〕23号)、《关于做好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心〔2024〕31号),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福软学〔2024〕79号),经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初审、****小组评审,现将我校****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20日-11月2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工作部(处)反映。
联系电话:0591-****9979
电子邮箱:****@fzrjxy.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