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2024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基料化利用)公开招选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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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4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基料化利用)公开招选实施主体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基料化利用)

2.预算补助资金:90万元

3.要求企业投资:>170万元

4.年利用秸秆:>5000吨

5.企业技术满足:以玉米秸秆为原料,通过微生物、氮及其它辅料等物料添加,提高秸秆微生物降解率及腐熟物料的稳定性和腐殖化率;在此基础上,以腐熟秸秆物料为主体,搭配其他基质原料,提高秸秆基质理化特性,集成“秸-菌-肥”技术体系。

6.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前。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应用技术规范要求,达到补贴约定的合格验收标准。

8.企业须在**登记注册并开展生产活动。


二、补贴资金及方式


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奖补90万元。

补贴方向:企业通过“中央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转化应用秸秆达到基料化,通过验收后予以补贴。补贴主要内容为秸秆基质化采购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


三、承担项目企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基础资格条件

(1)实施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2)实施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2023****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银行****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细化评审加分条件

(1)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合适的建设及生产运营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实施单位为农牧业新技术企业;

(4****基地300亩以上,并有年育苗500****中心或育苗企业订单合同;

(5)提供秸秆废弃物处理后的使用计划,计划应详尽并切实可行。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薛家湾镇农兴大厦701室

3.报名方式:纸质材料现场报送

4.报名联系人:王金泉

5.联系电话:0477-****1017、189****3359


五、采购人、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薛家湾镇农兴大厦
联 系 人:王金泉
联系方式:0477-****1017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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