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城乡一体化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5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彭水县城乡一体化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6503.02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500********031****10101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李剑023-****678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周老师023-****8989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特来****公司、****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投标总报价:****45669.35元,投标设计费报价:710243.97元,投标设计费固定费率报价:2.37%,投标专业设备材料费报价:****326 17.20元,投标专业设备材料费固定费率报价:97.55%,投标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2808.18元,投标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97.78%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曾**,设计负责人:桂国宾,施工负责人:曾** | 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 桂国宾:职称证(**专业高级工程师) | 曾**:渝250********01662 桂国宾:粤高职证字第 100****017889号 | ||
第二名 | **康发****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公司、****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投标总报价:****53478.47元,投标设计费报价:629330.10元,投标设计费固定费率报价:2.10%,投标专业设备材料费报价:****555 58.64元,投标专业设备材料费固定费率报价:95.31%,投标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8589.73元,投标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95.33%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王**,设计负责人:叶云琴,施工负责人:王** | 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叶云琴:职称证(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 | 王**:渝150********01363, 叶云琴:CSG032********293 | ||
第三名 | / | / | / |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特来****公司、****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三级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特来****公司:充电桩设备的制造商,****公司: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电力行业乙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康发****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公司、****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资质等级:**康发****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安****公司: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二级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康发****公司:充电桩设备的代理商(由**通仕****公司唯一授权),****公司: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电力行业乙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司,投标设计费报价:746205.69 元,超设计最高限价(725228.02 元),设计投标报价固定费率 2.49%,超设计最高限价费率(2.42%);******公司: 投标设计费报价: 734218.45 元, 超设计最高限价(725228.02元),设计投标报价固定费率 2.45%,超设计最高限价费率(2.42%)。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2 投标报价 3.最高限价之要求”,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A-23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分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分项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与依据分项报价、单价/费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意见否决其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023-****6780)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