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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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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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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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001-002

二、合同名称:****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府大街20号

联系方式:139****2525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省******花园

联系方式:159****4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供应商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服务任务后保证维修人员在2小时之内响应。 (2)中标供应商须按车辆派修单进行维修。无车辆派修单而进行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3)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4)维修时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小项修理不超过6小时,大修车辆5天内完成,专项车辆维修一般故障不超过12小时。 (5)服务明细: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车辆大修、各级维护保养和小修、专项维修、故障排除和维修救援、补胎、搭火、检测服务、安全检查、充电等服务。 (6)更换配件要经采购单位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配件采取旧件回收,修理厂家应予配合,否则按未换件处理。 (7)汽车配件、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有正规的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质价不符,少修多报,乱收费等。

主要标的数量:28

主要标的单价:2,388.21元

合同金额:66,87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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