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公司**320****02206GB02543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太****公司**320****02206GB02543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书院路东、鹊桥**
2.招标类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
3.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5亿元
4.委托服务范围:太****公司**320****02206GB02543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合理时间为准。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规范要求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6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17楼)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前,09时3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17楼,********公司。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六、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说明:
1.收费标准:以招标控制价金额为收费基数,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按实计费(审概费、钢筋翻样费用和安装费附加费用不另算),单次收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咨询费。
2.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按0.8%,500-1000万元按0.45%差额定率累进计算,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单位。
3.凡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监理、检测、招标代理、跟踪审计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八、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付美礼 电话:0512-****0066
地址:**省**市**市**镇娄东街**府东街101号1幢1501室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联系人:张圆圆
电话:139****9732
邮箱:****@qq.com
地址:**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17楼
十、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11-22 至 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