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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医院三山院区建设项目(一期)
2.标段名称:****医院三山院区建设项目(一期)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7.其他要求修改为“(1****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以下①或②):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70%);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7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业绩中“投标人类似业绩:增加注:(4)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是类似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八、招标人推荐品牌和主要设备技术参数中“8、HDPE管:伟星、**中材、联塑科技、金德管业”,变更为“8、HDPE管:伟星、**中财、联塑科技、金德管业”。
(4)现补充上传地勘报告。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招标人:****
地址:**市**区政通路政务文化新区66号B区3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高工
电话:0553-****56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1号楼2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佑富
电话:188****7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