澉浦人居品质综合提升项目--澉浦镇产业配套公寓房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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澉浦人居品质综合提升项目--澉浦镇产业配套公寓房工程总承包

澉浦人居品质综合提升项目--澉浦镇产业配套公寓房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澉浦人居品质综合提升项目--澉浦镇产业配套公寓房工程总承包已由 ****改革局以 2402-330424-04-01-94193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委托代理机构为 **** ,行政监督部门为 ****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2629.15 万元,工程概算 10440.41 万元,其中**工程造价 10256.94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39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412.92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8004.51平方米,地下面积13408.41平方米,建设地点:**县澉浦镇 。

2.2本次招标范围: 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澉浦人居品质综合提升项目--澉浦镇产业配套公寓房工程,包括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管理及保修服务,负责管理协调(或配合)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并对承包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及各项审批手续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 10436.9982 万元。

2.3计划工期:70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施工图设计及优化须在本项目工程开工令发出 60 日历天内完成。

2.4其他: / 。

2.5 ****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 。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21年11月1日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接过或已完成过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类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承接过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②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时间为准。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公证书不予认可。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施工许可证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未能按上述要求体现业绩要求的,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应符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上述条款3.13-3.18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即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ggzy.****.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ggzy.****.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地****交易中心三楼 320 开标室(**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地 址: **县武原街道银都大厦18楼

联 系 人:孙工 联 系 人: 谢**、张伟杰

电 话:0573-****3116 电 话: 0573-****7058

邮 箱: / 邮 箱: /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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