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公铁联运仓储中 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二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基地公铁联运仓储中 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中心,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占地约200亩;****中心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占地约300亩;并建设冷链物流技术平台、软件开发平台、数据检测平台、****服务区等;实施管网等配套设施改造及**工程。建设产业配套道路长约20公里。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基地****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标段建筑面积约为6万㎡,其中包含城市统仓统配仓储物流加工区、城际多式配送仓储物流加工区、川南大宗建材仓储物流加工区、****中心、软件开发平台、停车场、园区绿色能源建设、场平土石方工程及配套设备采购,配套管网建设长度约1.3公里,配套道路建设长度约3.3公里。
2.4监理服务期限:从动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2.5招标范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造价阶段(含投资控制)、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投标;(5)本项目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25日 00时00分 (**时间,下同)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log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9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自****商贸****中心7号楼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毛先生
电 话: 0813-****19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4栋20层3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28-****820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1月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