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铜陵市东部城区DB02单元详细规划(草案)的批前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审批
安徽-铜陵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市东部**DB02单元详细规划》(草案)的批前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日期:2024-11-22 17:32

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市东部**DB02单元详细规划》(草案)规划内容进行批前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东部**DB02单元规划范围北至钟鸣路,南至芜铜铁路线,**顺凤路,西至临湖路,总面积354.82公顷 ,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313.36公顷。

2、目标定位

单元内用地着重落实上位规划的传导内容,与周边地区形成融合互补、协调联动的建设单元,以“活力核心、宜居新区”为主题,打造绿色生态、集约高效、智慧人文的东部**核心区。

3、主导功能

集商务办公、生活居住、游憩休闲、商业服务一体的休闲活力东部**核心区。

4、发展规模

规划人口规模约3.49 万人。

5、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一带、两轴、两片”的空间结构 。

一核:****服务区。

一带:集临津公园、羊湖公园、顺安湖公园和体育公园为一体的游憩休闲蓝绿空间带,既是本单元的开敞空间亦是东部**的核心景观区。

两轴:**大道交通和景观复合轴,临津路城镇发展轴。

两片:北部生态居住板块、**活力人文居住板块。

6、用地布局

本单元规划用地包括公益性用地、经营性用地、留白用地三类。

(一)公益性用地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总用地规模为13.51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4.31%。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用地。

(2)交通运输用地

总用地规模为78.88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25.17%。包括铁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

(3)公用设施用地

总用地规模为0.21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0.07%。包括供电用地。

(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总用地规模为56.33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17.98%。包括公园绿地、****广场用地。

(5****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总用地规模为2.98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0.95%。

(6)陆地水域

总用地规模为14.55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4.64%。指临津公园和羊湖公园的湖泊水面。

(二)经营性用地

(1)城镇住宅用地

总用地规模为122.55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39.11%。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住用地。

(2)商业服务业用地

总用地规模为22.46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7.17%。

(三)留白用地

总用地规模为1.89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0.60%。

7、四线控制

(1)绿线控制

本单元绿线控制以公园绿地为主,总面积29.52公顷。

(2)蓝线控制

本单元蓝线控制以羊湖公园、临津公园、顺安湖公园内的湖泊水面为主,总面积18.31公顷。

(3)黄线控制

本单元黄线控制为指单元内的公用设施用地、交通场站等用地,总面积1.67公顷。

(4)紫线控制

本单元的紫线控制为市文本单位--顺安古桥的保护范围,占地面积为0.033公顷。

8、道路系统

本单元规划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个等级,主干道路网密度3.55km/km2,次干道路网密度0.39km/km2,支路网密度3.54km/km2。

(1)停车场

单元****停车场,占地面积为3700平方米,约90泊位。

(2****中心

规划****中心,用地面积1.46公顷。

(3****车站

****中心南侧,顺凤路西侧,规划一处对外交通场站用地,占地面积1.49公顷。

6、相关规划图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二、征集单位

****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1.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22日

2.网上公示

****政务网站

四、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163.com

2.联系电话:0562-****207

3.信件:寄往“****11楼1106室”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244000

五、其他事项

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本次公示的内容仅作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规划内****市政府批复的最终成果为准。

****

2024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