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参加询比单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中心石墩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
(三)采购类别:货物类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采购内容:
圆球石墩310个,材质:花岗岩,工艺:整体切割,抛光打磨,尺寸:直径50CM(详见附件1)。
(二)采购要求:
中选单位需于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中选单位需按采购内容清单送至指定地点,货物验收不合格需无条件更换或退回。
三、报价须知
(一)限价设置:本询价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3,335.30 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叁佰叁拾伍元叁角整),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在最高限价内自行填报盖章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报价高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原则:
报价唯一,报价单位需结合自身企业实力进行综合报价,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进退场费、交通费、资料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等所有费用。
(三)中选原则:在所有参与报价单位中有效报价总价最低者为中选候选单位。当出现两家或以上单位报价总价相同时, 以线下摇珠的方式确定中选候选单位。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货款,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价的100%货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石材工艺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装饰材料销售(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近3年内在行业市场上无出现不良行为,包括不限于所供应物资无出现质量问题(缺斤短两、以次充好)、负面经济纠纷、不良信誉等问题,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投标方承担一 切法律、经济后果。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能转包或分包。
五、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1 月26日9 时00分。(以阳光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二)报价地点:****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在线开标会。
(三)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26日9 时00分。(以阳光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四)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760-****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