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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11-22 17:45
90天 |
0元 人民币 |
元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如下: 1、问:招标文件P24 “3.2投标报价”中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P74“第六章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如有)”内容是空白,未提供表格及说明。 答: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是单独附件上传的,请仔细查找下载。 2、问:附件工程量清单文件P1、2“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中“招标人”、“造价咨询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编制人”、“复核人”我单位理解为此处为前期项目报概提交内容,是否可以不填写如要填写,编制时间、复核时间是否自拟 答:不用填写。 3、问:工程量清单文件P4-1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格最下方均列出本页小计,是否每页都需单独小计 答:每页需要单独小计。 4、问:工程量清单文件P14-20“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格最下方列出“编制人(造价人员)”及“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有的页面有,有的页面没有,此处是否可以不填写 答:可以不填写。 5、澄清: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084.38元。 **** 2024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