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磨****停车场现场管理服务(2024年度)
招标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10月
琶洲磨****停车场现场管理服务(2024年度)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琶洲磨****停车场现场管理服务(2024年度)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琶洲磨****停车场现场管理服务(2024年度)
2.2 项目地点:**市**区琶洲大道1****停车场。
2.3 招标范围:
2.3.1秩序管理
(1)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确保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车位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其他车位,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进出路口,避让公共设施、障碍物和其他车辆,防止划伤、碰伤车辆。
(2****服务区域内发生安全交通事故,****停车场的车辆,限速5公里/时,关闭远光灯、不鸣笛。
(3****服务区域范围内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服务区域范围内严禁摩托车、电****停车场停放或充电、占用公共通道及车位停放。
(4)对故意遮挡车牌信息导致识别系统读取数据不准确的车辆不予放行,并协助将事项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
(5)做好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处理协调,处理车辆违规停放、外部人员寻衅滋事等事件;如服务区域发生信访维稳事件,配合招标人做好处理协调工作。
(6****停车场档案的建立及备案,对车辆停放信息进行登记和资料收集,协助招标人对每日入场车辆信息进行核查、以及收费数据进行对账。
2.3.2安全管理
(1)现场管理保证24小时安排工作人员值勤,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及工作汇报制度,****服务区域的全天候运营管理,以及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2.3.3卫生管理
(1****服务区域干净整洁,需按照不低于****服务区域(包括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清洁保洁,清扫垃圾处理。
(2)值班室内不准存放杂物,严禁吸烟,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3****服务区域的人员进行监督提醒,不得发生乱丢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不卫生的现象,一旦发现应及时劝阻。
2.3.4招标人提出的其他规范化管理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12个月,具体时间详见合同约定。
2.5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53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事业单位,****管理部****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https://credit1.****.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市**区**大道西159****商贸大厦西塔7C****。
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大道西159****商贸大厦西塔7C****。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和****网站(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20-****5591
地址:**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4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5800转830
地址:**市**区**大道西159****商贸大厦西塔7C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如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戻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