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医急发〔2024〕21号),提升辖区居民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推动慢性病防治关口前移,契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与国****示范区建设要求,我区拟采购一批健康支持性工具,现就该项服务进行比选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健康支持工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
三、项目预算
预算5.5万元,最高限价5.5万元。
四、项目内容
详见报价表(附件1)。产品印刷设计要围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展,符合整体美学观念,所用材质安全、耐用。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见附件2)
六、评审办法
(一)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不划分标段,即选定一家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推荐综****一中选候选人,综合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进行比选。
(二)在比选过程中,采购小组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小组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比选,其响应文件应作废处理。
(三)在比选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选人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第二中选候选人确定为中选人或者重新比选。
七、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地点
****公司根据项目要求(详见附件3)提交相关资料(比选文件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密封袋上显著位置注明“采购编号:****”)及样品(详见附件4),并于2024年11月28日17时前(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交至****二楼208室,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八、结果发布
比选产生中选人后,将在“****政府”唯一官方网站(http://www.cdjinjiang.****.cn)发布比选结果,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方:****;
地 址:**市**区锦华路一段221号;
联系电话:028-****2395;
监督电话:028-****1514。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