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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施的**市打建河阳和、基场河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资料应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
一、公示内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评估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内容在本网站 “下载中心”中下载。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都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
联系人/电话:刘世忠0854-****927
验收评估单位:**水保****公司
联系人/电话:廖能/189****4940
建设单位邮箱:****@qq.com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保****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