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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自资告字〔2024〕14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年限(年) 行业准入条件 拍卖起始价土地单价(元/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元)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亩均税收 能耗标准 环境标准 容积率 建筑密度 非生产性用地比率 绿地率 1 370****03021GB00099 **区流亭街道青兰高速以南、**路以西、**高架路以北 10281 一类工业用地 ≥2.0 建筑系数≥40% ≤7% ≤15% 50 通用设备制造行业 984 ****6504 504万元/亩以上 50万元/亩以上 开工前按程序和要求办理节能审查手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 项目开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或备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2 370****04015GB00022 ****示范区锦盛三路以西、宏祥三路以北 17479 一类工业用地 ≥1.5 ≥40% ≤7% ≤15% 50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项目 884 ****1436 800万元/亩以上 30万元/亩以上 开工前根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或年电力消费量,按程序和要求办理节能审查手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项目开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或备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3 370****04015GB00021 ****示范区锦盛三路以西、宏祥四路以南 20000 一类工业用地 ≥1.5 ≥40% ≤7% ≤15% 50 金属成型机床制造行业 884 ****0000 833.33万元/亩以上 30万元/亩以上 4 370****04015GB00024 ****示范区锦盛三路以西、宏祥四路以北 8933 一类工业用地 ≥1.5 ≥40% ≤7% ≤15% 50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行业 883 ****839 800万元/亩以上 30万元/亩以上 5 370****04015GB00023 ****示范区锦盛三路以西、宏祥四路以北 13706 一类工业用地 ≥1.5 ≥40% ≤7% ≤15% 50 增材制造装备制造行业 884 ****6104 800万元/亩以上 30万元/亩以上 6 370****07001GB01677 **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路以北、规划一号线以南 18661 一类工业用地 1.5-2.0 ≥35% ≤7% ≤20% 50 专用设备制造行业 851 ****0511 800万元/亩以上 30万元/亩以上 开工前按程序和要求办理节能审查手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 项目开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或备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注意事项: 1.工业用地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土地单价与公告土地面积的乘积。 2.拍卖出让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3.1号地块竞******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办事处签订《**区工业用地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5025。 2号至5号地块竞******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办事处签订《**区工业用地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86****0512。 6号地块竞******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办事处签订《**区工业用地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115。 4.本次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要求详见出让地块的《**省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条件意见书》。 5.本次出让地块内的砂石土**属国家所有,纳入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统一处置,不可以**化利用的、满足消纳要求的工程建设****公司进行规范处置。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本次出让地块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区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境内的企业30个工作日内,境外的企业60日内)在**区内成立具****公司****公司),由新公司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cn/PortalQDManage)点击“**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人应提**入交易系统首页,阅读《竞买人操作指南》《数字证书申请指南》,使用《竞买人模拟系统》熟悉操作,确保届时顺利参加网上竞拍活动。 本次拍卖的地块设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网上土地竞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网上土地竞价终止。 四、拍卖文件的取得: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资料。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3日,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及竞价权限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2日9时至13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资料包括《竞买申请书》等资料,统一使用本拍卖文件提供的样本格式,签字盖章后上传。 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6时,竞买保证金****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人根据自身竞买情形,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提报《竞买申请书》的格式(**区内注册、非**区注册)。 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并领取竞买号牌,获得竞价权限。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办理地点:**区文阳路675****中心2楼6号CA认证中心窗口。联系电话:****1604。 (二)本次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网上拍卖实行资格审查后置。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竞得人未按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人逾期、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竞得结果无效,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 (四)成交价不包括:水土保持费、耕地开垦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费用。2号地块需缴纳耕地开垦费61.56885万元,3号地块需缴纳耕地开垦费411.78645万元,4号地块需缴纳耕地开垦费251.80485万元,5号地块需缴纳耕地开垦费392.6769万元,6号地块需缴纳耕地开垦费220.6440万元。(上述税费需向其他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五)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网上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本次拍卖出让地块权属清楚,四邻无争议。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参加竞买均视为同意土地交付条件即为土地踏勘日利用现状。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姜勇 赵硕 兰晓妮 0532-****8971 联系地址:**区**街道**路6号 **** 2024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