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办法》、《**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则和涉农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及集体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湘****社区四议两公开程序一致****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湘****社区办公设施设备对外公开进行处置。现将处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情况:
该资产归属于湘****社区,位于易俗河镇**西路280号。此次处置资产有通用设备若干件、家具用具若干件(详情见附件一)。
二、资产处置方式:
本次资产处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在****网(https://xiangtanxian.****.com/)进行现状处置,参与资产处置的意向竞买人按照公告报名时间进行现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报名时间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进行线上出价,价高者得(即高于底价的以出价最高者竞得);如报名竞买人(单位)少于两人(家)的,以出价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竞得。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时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县天易大道锦绣名都西南侧)。
线上报名:**县农村产权交易网(https://xiangtanxian.****.com/perchase/detail-38016)
3.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拍保证金:无
4.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2024年12月4日上午17时00分。(如报名人少于两家则以底价成交)。
5.竞价链接:
**县农村产权交易网(https://xiangtanxian.****.com/perchase/detail-38016)
联系电话:0731-****6688
三、竞拍办法
1.本次竞价采用线上竞价方式在**县农村产权交易网进行;
2、竞拍方按阶梯竞价原则进行报价,系统采集最高报价为成交报价;
3、竞价幅度为200元/次。
4、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报价最高者竞得,若出现相同报价者,系统将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者竞得;
5、本次竞价出价记录将在农交平台竞拍大厅实时更新。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竞价资格
1、竞价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中心损失的。
2、竞价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竞价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5、竞价人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6、竞价人在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7、竞价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8、竞得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签订合同的。
9、竞得方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10、农交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五、合同签订
竞价成功后,竞得方应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支付此次交易的全部费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竞拍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
2、竞价开始前竞价人需提前20分钟到达现场签到、抽取竞价号牌。
3、竞价开始后竞价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竞价出价情况并及时参与网上出价,由于竞价人自身原因错过出价****中心及平台不承担责任。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农交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鉴证费由竞得方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总额的1.2%,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5、免责条款:竞价人应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本次处置标的物现状、数量、质量、成色、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6、本项目标的详情解释权归湘****社区居委会。
7、本公告在****网(http://xiangtanxian.****.com/)发布。
8、本项目竞得款项接受****监管(监控账户如下),竞得人成功竞得后须在竞得24小时内将竞买款项支付至**县农村产权****公司保证金专户,公示5个工****中心出具《中标(成交)通知书》。
账户名称:**县农村产权****公司保证金专户
保证金账户名称:**县农村产权****公司保证金专户
保证金账户账号:182********022735
报名联系人:周 晶 0731-****6688
勘查联系人:张纲耀 138****2233
七、附则
本处置公告未尽事宜,遵照国家 可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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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