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2025年新春佳节到来,给广大市民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我市**将进行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其中部分**、重要节点等拟采用社会招商方式设置大型灯组、**装饰。由申请人自行负责招商、**装饰、大型灯组制作安装、维护管理、拆除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选人自筹,****管理处指定地点,按要求免费接入。实施方案需经审定后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发布经营公告,欢迎有意向的申请人参与。
一、招商范围
(一)临园干道沿线4****总站人行**、花园景都人行**、百货大楼人行**、樊华商业城人行**);中心**内9座人行**(百盛人行**、翠花街人行**、北街人行**、建国门人行**、剑南路(富乐路口)人行**、人民医院人行**、三医院人行**、中医院人行**、**万达人行**)。
(二)灯组重要节点:火车广场、火炬广场、文竹街、人民公园北门、喷泉池、中轴线及正大门、机场T1丁字路口、****水厂、**南高速出口、金家岭高速出口等。
二、评选流程和办法
(一)申请人对拟设置**氛围营造、大型灯组路段提出书面申请。
本项目只确定一名申请人为中选人,不分包。
(二)评定办法
1、申请人多于一人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中选人;若申请人仅有一人则该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自动成为中选人(评分办法附后)。
2、****住建委****管理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三、报名事宜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09:00-11:50,下午13:30-16:50:
2、报名地点:****管理处材料设备科(**市涪**临园路西段51号);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6-****767:联系人:赵女士唐先生;
地址:**市涪**临园路西段51号。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保证金
1、保证金须由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交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管理处;
开户行:****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237********0172。
2、保证金退还、扣除
未中选申请人在评选结束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中选申请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要求完成项目后无息退还。凡未按申请文件上所列**、灯组重要节点的数量实施制作安装以及审批的设置效果图实施的中选人,保证金全额扣除;
3、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四、制作和维护要求
(一)须对拟实施点位全部按审批的效果进行设置,****维修队伍进行巡检,保证亮灯率在99%以上,所展示的内容完好率在99%以上。
(二)氛围营造时间初定为2025年春节除夕至2025年元宵节期间:施工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1月4日且必须于2025年1月22日前完成;拆除时间,另行通知。
(三)安全责任。中选人须承担实施期间的施工、运行、用电等方面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实施方案需经照明处审定后实施。
五、申请资料内容及递交方式
(一)申请资料内容包括:招商方案、照明技术、质量与安全、后期运营维护等。
(二)申请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编目编码并在封面上加盖申请人印章。
(三)申请资料于2024年11月29日10:00****管理处会议室评选现场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