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信息 | |||
标段\包名称 | 包装物定制服务项目 | ||
标段\包编号 | QT241********076/1 | ||
标段包内容 | / |
公告内容 | ||||||||||||||||||||||||||||||||||||||||||||||||||||||||||||||||||||||||||||||
包装物定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包装物定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装物定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包装物定制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经营本次****工厂及设备的投标人,具有国家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包装袋生产加工的生产许可证,不得转包或者委托生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日下午18:00分前(**时间); 2.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com)首页→登录入口→供应商登录。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家,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家。 5.缴费方式: ①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招标文件”在“文件服务费支付状态”列表中点击“去支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通过“电子钱包”线上支付,如果钱包账户中无可用余额,需要充值对应余额方可支付。 ②钱包充值方式:点击“如何充值”,根据提示信息进行充值操作。注意:需要使用供应商****银行卡进行充值。 ③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请参考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 ④供应商操作手册超链接:https://gxygcg.****.com/#/detail/46/12?timemap=171****743676 (注意事项:此网址为超链接,请注意复制方式,点击“复制超链接”) (超链接打开方式:按住键盘中的Ctrl键,鼠标单击网址以跟踪连接。) ⑤开具文件工本费、平台服务费发票:供应商付款成功后,待项目截标后尽快在系统提交开票申请,经招标代理审批后,即将文件费发票发送至预留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自行到电子邮箱查看。 七、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须足额缴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时间)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接受以网银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等)等形式缴纳。 2.网银转账:潜在投标人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会员注册账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以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他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电子保函: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银行账号将电子保函转入对应的电子保函账户;电子保函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等信息详见**阳光采购平台系统提示信息;电子保函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电子保函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备注:投标人转账时,须在银行转账底单上备注项目标识如“投标保证金”,****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及递交方式: 1.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时间)前 2.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 **市**区枫林路18****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详见二楼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增加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人可以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送达时外包封上必须写明字样,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文件被提前拆封的任何责任)。邮寄地址:**市**区枫林路18****中心二楼;接收人:戴芳萍;联系电话:0771-****031。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接收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邮件送达时间,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邮寄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4.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由企业①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②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则持工商注册所标明的负责人、经营者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网上公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十、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 地址:****市**区玉峰路22号 联系人:韦柳店 联系电话:0778-****888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枫林路18****办公室 联系人:戴芳萍;联系电话:0771-****031 ****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