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零星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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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零星工程

2024年****、******公司零星工程

(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公司零星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代理机构****,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公司零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市境内

(2)工程规模:****、******公司实施的市政零星工程【零星工程,是指单个(单项)工程预算价不超过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应急、抢修、抢险、交办、小型维修等工程,下同】。

(3)招标范围:****、******公司实施的零星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智能化、消防、亮化等;应急抢险救灾、文明城市创建与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单;小型**工程(围挡围墙、临时配电房、垃圾房等);小型拆除工程(围墙围挡、垃圾房、配电房、临时建筑等拆除);房屋维修、改造等。具体施工容以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发包人的要求以及派工单为准。

(4)工期:365日历天(分别根据单个项目的要求,以各个派工单工期要求为准)。本工程为零星工程,承包人需24小时随时待命,接到派工单后即组织人员施工,且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完毕。当零星工程累计预算或结算金额达到人民币200万元或合同履约期限期满,其中任一指标先达到即自动终止。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2024年****、******公司零星工程施工

20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别提醒:如响应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交易响应人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其他条件:a.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交易响应人承诺书;c.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d.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8)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9日14:3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缴纳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19522 152****097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

地 址:**市宁**路66-1号

联系人:金津

电 话:****280385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隆政街道**北路56号

联系人:丁维维

电 话:0513-****2016 133****9238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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