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穗府办〔2024〕3号)、《**区贯彻落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荔托育〔2024〕1号))等相关方案,****社区现有场地,****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示范点。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或机构参与**运营资格遴选。我街将对所有报名参与遴选且符合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比选,最终确****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示范点项目**运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示范点项目运营服务
(二)项目类别:运营服务
(三)项目位置:**区龙津中路土兴巷15号之二
(四)项目内容:街道提供场地,****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示范点项目运营,根据《****委员会 ****委员会 ****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卫规字 〔2024〕4号)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1、设计功能分区。对照相关文件及建设指引,结合社区托育个性化需求,对现有场地重新布置,划分功能区,设置包括但不限于婴幼儿活动区、休息区、游戏区等区域。
2、配备完善的婴幼儿照护设施。确保各功能区、走道、出入口等空间符合婴幼儿和无障碍验收标准要求,同时采购配备相应的适幼化设施设备、安全****服务所需的配套设施,如儿童活动桌椅、区域柜、收纳柜、栅栏、图书、玩(教)具、监控系统设备等设施设备。
3、布置场地氛围。按照相关文件及建设指引,进行张贴标志标识、悬挂牌匾等场地氛围布置。场地布置应与所处环境空间风格具有一致性和协调性,兼顾安全、舒适、实用、美观,突显童趣亲和。
4、运营、管理社区普惠托育服务示范点的日常业务。服务对象为0-3岁婴幼儿及家庭,保证服务质量、安全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五)项目服务期:按合同约定一年。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机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社****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
2、具备开展托幼、托育等服务资质、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公司或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文件要求
1、单位资质证明方面: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以及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2、项目运营管理能力方面:提供适应项目服务要求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情况,以证明申请单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运营方案方面:详细阐述托育机构的运营理念、服务内容、人员配置、安全管理、过往项目经验等内容;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证明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报名机构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6、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报名机构报名,资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
7、报名文件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三、发布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18时止
四、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18时止
(二)递交资料地点:******办事处(地址:**市**区金花直街11号)
(三)联系人:徐小姐,办公电话:020-****6010,199****1964。
(四)遴选事项如有变化或补充,或将发布补充公告,请密切留意公告信息。
五、现场勘察时间
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11月27日,有意向的请提前致电联系人。
六、中选机构的确定
如满足报名条件的申请机构多于等于3家,由我街根据报名机构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定及考虑,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中选单位;如只有1家机构申请,则该机构为自然中选单位。未中选机构,我街不再另行通知,请予以谅解。本次最终的遴选结果另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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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