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执法装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元
采购内容:****采购执法装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供应商需要踏勘的:自行组织踏勘。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17时30分
地点:****(**市**区****中心A座11楼)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费:3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5时30分(**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地点:****开标室(**市**区****中心A座11楼)
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6日15时3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市**区****中心A座11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磋商保证金缴纳: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24年12月03日10时00****银行****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壹仟元整(小写:人民币¥1000.00元)。
如采用保函形式:需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针对本次项目的保函,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24年12月03日10时00分前****公司处,****公司开具的收据附于响应文件内。
****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供应商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向****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磋商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在2024年12月03日10时00****公司领取收据附于响应文件内。
磋商保证金未按要求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或未及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 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公司**麻园支行
账 号:520********200000417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以书面形式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
联系人:谭科长
联系电话:182****2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中心A座11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882200